同知署:同知,是明清时期的官名,为知府的副职,正五品,因事而设,每府设一二人,无定员。同知负责分掌地方盐、粮、捕盗、江防、海疆、河工、水利以及清理军籍、抚绥民夷等事务,同知办事衙署称“厅”。另有知州的副职称为州同知,从六品,无定员,分掌本州内诸事务。清康熙后,一些派驻在外分管某一事务的同知,逐渐成为支持当地政务的实际长官,次区域递为“厅”,是为“散厅”。这些散厅级别等同于州县,同知视如州县官,不再是副职。
理刑衙和巡捕衙:在河间府署中轴线内的东辅线上有两个院落,一个是理刑衙,相当于现在的刑事法庭,院内有基址发掘中发现的地下储物室。
河间府署后花园,以旌麾园为蓝本,精心设计,其亭、其水、其丘、其景,整体面貌,尽量符合原型。所有亭榭,如“流润亭”“和东亭”“惠风亭”等,皆用原名,游可悠然,坐可思古。给庄严的河间府署景区,增添了令人有意外之喜的闲适。